新人上班首日「發現1狀況」想提離職 她憂:很不禮貌嗎?

新人上班首日「發現1狀況」想提離職 她憂:很不禮貌嗎?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少人才剛到職,就發現自己不適合目前的工作,因此離職另闢新徑。一名網友表示,最近剛踏入新公司,負責行政工作,原本就知道新公司網路的評價不太好,仍決定嘗試,但首日上班卻發現,大部分同事都將離職,也讓她猶豫自己是否該跟著逃?貼文一出,引發討論。

女網友在《Dcard》發文提及,年後找到一份行政工作,薪水2萬7,500,且準時上下班,不過先前上網爬文時,就發現公司評價似乎不好,但秉持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仍選擇報到。

第一天上班,原PO就開始學習詳細工作,卻也意外探聽到大部分同事將在近期離職,這幾天就有可能須完成交接,等於最晚2週後後就無前輩可以請教,讓她相當擔憂,認為這種狀況是否該逃?同時擔心自己僅上班一天就提離職,會不會很沒禮貌?

貼文PO出後掀起熱議,網友紛紛說:「我曾經上班半天就閃人,離開後再用電話提離職,剛出社會第一份工作不懂事,處理方式太草率」、「完全不會沒禮貌,我也是上班一天感覺不對,隔天就直接辦離職」、「大部分人都要離職,就沒人可問,這個感覺有很大問題」、「提吧!短暫的,我覺不用列履歷」,女網友也透露自己已提離職,開始面試其他工作。

根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 工作未滿3個月,不需要離職預告期;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於10日前預告;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則於30日前預告。

此外,即便勞工在試用期,也應受到保障,就算只上1天班,雇主仍應給付1天薪資,且不得預扣勞工的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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