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掀波 衛福部提「3面向」改善措施 防悲劇重演

虐童案掀波 衛福部提「3面向」改善措施 防悲劇重演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北市1歲男童剴剴(化名),經社會局和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姊妹照顧,卻疑遭2人凌虐致死,殘忍手段震驚社會。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1)日聽取衛福部報告「出養童受虐事件辦理情形及策進作為」,針對實務面、制度面、法制面,提出改善措施。

衛福部表示,剴剴原本已被接入社安網,卻仍發生憾事,顯然在制度設計規劃或落實執行上仍有待加強,因此將透過中央地方與民間攜手合作,一同解決制度面、執行面的困境,落實所提各項精進措施,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以下是衛福部針對「實務面」、「制度面」、「法制面」提出的精進作為:

一、實務面

1.加強地方社政主管機關角色,包含對居家托育服務人員及媒合機構之監督,並建立地方政府複訪機制

2.完善媒合機構服務品質內控與督導機制,訪視報告應交督導審視並報地方主管機關、研商機構社工訪視頻率,並建立訪視應注意事項列表

3.強化保母督導管理機制,對於照顧家外安置兒童的居家托育人員,規範嚴謹的資格條件、教育訓練及訪視頻率、檢視篩選機制妥適性、強化教育訓練及完善督導考核機制,並研議較優薪資待遇

4.增進專業人員兒虐敏感度、辨識能力及專業知能。

二、制度面

1.應由地方政府評估出養必要性及安排出養前的安置照顧服務。

2.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強化保母全日托監督機制。

3.出養兒少適用委託安置流程,相關經費由地方政府支應,如有不足,中央予以協助

4.加強社衛政合作,針對脆弱家庭未滿3歲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造冊予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幼兒專責醫師,關注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

5.檢討重大案件處理機制,以個案為中心原則思考問題,非以機關內部分工思考。

三、法制面

1.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整合兒少保護與脆弱家庭通報機制,落實分級分類派案,儘速提供訪視、評估與服務。

2.強化地方政府在收出養服務流程之權責與角色,對收養家庭提供支持服務,並強化兒少安置服務資源管理。

3.制定兒童托育服務法,強化托育服務機構管理、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機制、負責人及托育人員消極資格審查,及提高違法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的處罰強度。

衛福部另指出,社會安全網絡中的家庭面臨議題多元複雜,非單一制度、服務體系就能解決,社工人員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此次事件對社工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的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持續共同努力保障並協助社工,也請各網絡單位一起肯定與支持社工專業。

衛福部表示,將儘快邀集地方政府及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討論執行細節,並完成相關行政流程,期使網絡更綿密,不漏接任何一位需要幫助的人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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