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1歲多的男童剴剴(化名),2023年9月透過兒福聯盟轉交合作的保母照顧,卻在3個月內遭綑綁、拔指甲、燙生殖器等虐待,導致全身多處傷口,最終不幸身亡。對此,衛福部今回應,15日(週五)會邀請雙北市府,專家學者一同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並請兒福聯盟針對案件說明,深入探討改善,也提出6大決策方向。
衛福部今(12)日上午召開專案會議,針對本案在收出養制度、居家托育、幼兒安置資源等3面向進行檢討,就縣市府需精進之處,將責請地方政府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共同落實辦理,並將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以免憾事再現。
以下是衛福部的6點改善措施∶
1.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
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2.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
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的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為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若有出養需求也該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3.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
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了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也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4.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
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托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為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5.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
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6.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
本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了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衛福部說明,本週五已安排邀集雙北市府、專家學者,召開重大社會事件檢討會議,會中將請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針對案件說明,並深入討論,避免憾事再發生。
※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都能主動撥113,並儘可能提供相關「人、事、時、地、物」資訊,清楚提供被害人所在地理位置、相關身分資訊,及詳細舉報內容,與線上社工員進行討論,讓政府公權力及時提供保護協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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