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生前贈土地 婦出售需繳「百萬土地增值稅」 靠1招省掉

老公生前贈土地 婦出售需繳「百萬土地增值稅」 靠1招省掉 | 華視新聞
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一位李姓婦人獨自扶養年幼的3個小孩,因收入不穩而決定賣掉老公生前贈與給她的土地,但需繳納上百萬元的土地增值稅,讓她備感壓力。台中市地稅局承辦人員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發現李先生在贈與土地後2年內死亡,就主動請李太太提供遺產稅申報資料,幫她省下百萬餘元土地增值稅金,讓她直呼「揪甘心」。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配偶贈與的土地,移轉時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下次再移轉應課稅時,會以第一次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前次現值計算漲價課徵。

據了解,李男是30多年前取得土地,並於5年前贈與給太太,當時申請配偶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李女現在出售土地,需從李先生30多年前取得時,開始計算土地漲價數額,因此需繳納高額的土地增值稅。

沈政安指出,若配偶贈與的土地,該土地已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併到贈與人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為免重複課稅,受贈人嗣後移轉該土地,會以繼承時的公告現值作為前次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

由於李男在贈與後2年內死亡,該筆土地已計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所以改從繼承開始時,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大幅降低土地增值稅的金額。

稅務局提醒,民眾對於土地增值稅如果有任何問題,都歡迎撥打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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