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容輔 沈麗容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明確制定出行政指導原則,保障勞工的「離線權」,希望大家下班後就能好好休息。若員工下班後,還收到雇主指派任務,有讀訊息、回傳工作成果,都能算加班,雇主要給付加班費,勞工團體對這樣的規定樂見其成,認為有明確規範,更能減少勞資糾紛。
下班已經回到家,工作訊息還是一直來,休息時間全泡湯,而台北市首推離線權,明確制定行政指導原則,員工下班後還收到工作任務,就能要求雇主付加班費,究竟這下班後,怎樣才算加班,如果晚上六點下班,七點主管傳訊息指派任務,員工有回覆並回傳工作成果,當然就算有加班,原則上以「分鐘」來計費,如果是不讀不回則不算加班,已讀不回則是難以界定和舉證是否有加班事實。
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說:「這個佐證資料任何的電磁紀錄都可以,信件的來回Email或者是LINE,這些都算,但是你沒有去做回應,這樣一個證據就比較薄弱,有提供勞務我有加班,但你沒有給我加班費,那我們可以用勞基法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推行「離線權」,就是希望員工下班,能真的「離線」好好休息,暫時跟工作說掰掰,勞工團體當然也樂見其成。勞工陣線聯盟祕書長孫友聯說:「中央政府也好地方政府也好,更明確地去規範離線權的這樣的規定,未來也讓說勞工跟雇主之間,能夠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明確的依準,這樣就能夠減少更多的爭議。」台北市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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