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同婚新突破! 法院判移民署應讓中籍同性伴侶結婚面談

兩岸同婚新突破! 法院判移民署應讓中籍同性伴侶結婚面談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兩岸同性伴侶Ryan、Righ於2019年11月1日在美國內華達州結婚後,中國籍配偶Righ在2020年10月18日申請來台團聚,但因移民署拒絕依法進行結婚面談而受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Righ依法提起訴願、訴訟,歷經4年終於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8)日判決Righ一部勝訴,移民署應依照判決結果對Righ進行結婚面談。

伴盟表示,今日兩岸同性伴侶要求來台團聚案已取得實質勝訴,只待移民署遵循法院判決意旨,提供當事人結婚面談與實質審查當事人婚姻真實性,兩人就有望在台進行婚姻登記。Ryan得知後充滿期待,希望移民署能夠遵循法院判決,讓兩人盡快進行婚姻面談與相關審查,他相信台灣是法治國家, 移民署只要能遵循判決,他和Righ結婚的夢想就能實現。

據了解,Ryan、Righ是兩岸男同志伴侶,Ryan在高雄經營民宿,因而結識從中國來台旅行的Righ,兩人相識相戀,也得到家人的祝福,決定攜手終身。

2019年5月24日,台灣將同婚法制化後,Ryan、Righ原以為能在台結婚廝守,但很快就發現兩岸同婚被排除在外:因為中台配偶如要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必須先在中國結婚後,持中國結婚證明申請台灣移民署進行結婚面談,通過後才能在台登記結婚。但中國政府迄今仍未將同婚法制化,Ryan、Righ不可能提出在中國締結同性婚姻的證明,也就無法啟動結婚面談,無法在台結婚。

事實上,陸委會早在2020年就曾已函釋指出,在既有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上,中台同性伴侶結合已有法制基礎,所欠缺者只是結婚面談配套制定。伴盟指出,陸委會明知問題只在結婚面談配套欠缺,卻遲遲不肯處理此問題,導致中台同性伴侶一直被拒於台灣同婚秩序大門之外。

Ryan、Righ後續赴美結婚,再以美國結婚證明申請來台團聚,仍被我國移民署拒絕。Righ對此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北高行2022年4月間判Righ一部勝訴,認為Ryan、Righ既已提出美國結婚證明,移民署就應該在承認美國結婚證明之前提下,審查Ryan、Righ婚姻真實性與國安因素,再決定是否核准Righ來台團聚申請。

然而,移民署拒依該法院判決審查,而是以「不確定兩人婚姻關係該適用何種法規」為託辭,再次拒絕Righ團聚申請。Ryan、Righ雖然深感無奈,但基於堅定的婚姻意願與相互扶持的承諾,仍堅持繼續訴訟爭取權利,相較於上一次判決,法院雖然仍未命移民署提供Righ團聚簽證,但在判決主文中已更加明白的要求移民署應判決讓Righ進行結婚面談與相關入台審查。

伴盟說明,他們肯定台北高等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清楚指出行政單位未提供Righ婚姻面談的違法性,也期待移民署能遵循法院判決,別再讓Ryan與Righ的結婚之路像是一場莫名的障礙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