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黃彥傑 李采臻 報導 / 花蓮縣
花蓮縣府12日發放縣民振興券3000元,不過有一家包子店反映,疑似收到假的振興券,因為刮開防偽塗層,沒有看到花蓮的字樣,當下就退給民眾,不過縣府說明,不一定是假的,可能是刮得太用力,防偽塗層刮壞了,導致無法辨識,警方提醒,使用假的振興券是違法的,偽造有價證券,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一顆顆白胖飽滿的包子,就是花蓮這家知名包子店,負責人疑似收到假的振興券,直呼生意已經夠難做了,如果沒有處理好,將會造成店家的損失,知名包子店業者吳太太VS.記者說:「那一個一刮它紙就破了,(上面也沒有那個字樣嗎)當然不會有。」
業者表示,自己日前收到的振興券,後方刮開並沒有花蓮字樣,而根據了解,振興券有4個分辨真偽的方式,包括防偽纖維絲,以及對著光可以看到的浮水印,紫外光照射下,會出現奇萊山的圖樣,掃描正面的QRCODE,可以進入官方的驗證頁面,背面也有防偽塗層,使用硬幣輕刮,就會顯示「花蓮」字樣。
吉安分局偵查隊長張淑光說:「透過監視其追查出這名男子,也在今天17日的中午12時許,把男子帶回來本分局進行調查。」根據了解,偽造有價證券,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已追查該名男子到案,只是目前無法確認,是否真的有假的振興券流入市面,警方也將持續追查,要認是否為有心人士,要偽造振興券獲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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