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權原 攝影 李思琪 報導 / 桃園市
桃園地檢署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曾經拍攝反賄宣傳片,被封為台版「木村拓哉」。但他工作狀況百出,不只連兩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還詐領加班費跟補休時數,曠職高達11天又4小時,遭職務法庭罰1年薪俸。
說要練好辦案能力,但現實卻不太理想,黃翎樵不只公訴蒞庭遲到,訴狀延遲,還因為沒有詳實閱卷,弄錯起訴對象,連續兩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2023年更詐領加班費和補修時數,曠職11天又4個小時,職務法庭審酌後罰1年薪俸。
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2019.11.06)說:「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看過HERO日劇,木村拓哉他就是一個非常熱心,什麼案子不管事大事小,他都全力以赴的檢察官,我覺得這個精神跟態度,我覺得有深深的影響到我,劇中有說過他說檢察官,一定要有保護社會保護被害人的意識,這句話我一直深深記在心裡。」
木村拓哉的日劇,檢察官一定要有保護被害人的意識,深深記在心裡,職務法庭認為,黃翎樵的行為損害檢察官的尊嚴,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因此做出懲戒,而辭職之後黃翎樵赴美留學,並拿到西北大學法學碩士,希望能挽回聲譽和形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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