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許昱文 報導 / 台中市
提早4個月訂的生日蛋糕,卻在過生日的前兩天被取消,台中一名孫小姐氣炸了,她說她朋友為了幫她慶生,訂了台中一間甜點店的芋頭千層蛋糕,取貨前一天,店家因為人力緊縮,無法出貨,還說希望能調整到明年二到四月再取貨,孫小姐生日當天沒蛋糕可以吃,還要到明年才吃得到,怎麼能接受。店家解釋,因為訂單接太多,店員努力到最後一刻還是做不出來,對此感到抱歉。而消保官強調,店家疏失,民眾可以要求解約退款,還能向店家要求一倍的訂金,作為損害賠償。
投訴民眾孫小姐說:「前一天才講欸,我12月生日,誰要2月吃蛋糕啊,我到底是要過今年,還是過明年。」孫小姐16日就要過生日,她認為,從下單訂蛋糕開始算過了整整4個月,店家沒辦法出貨怎麼都不說,其他受害的消費者也留言強調,「14日要到貨一直等不到」,「看到他們有時間一直推餅乾更生氣」。
民眾(非當事人)說:「確實是有一點誇張了。」民眾(非當事人)說:「(店家)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的話,那我當然是不能接受。」店家坦承因為訂單接太多,加上年節的檔期到了,店員努力到最後一刻,還是來不及做出來,甜點店業者說:「確實是太小看出貨需要的時間了,真的很抱歉,錯誤完全在我們身上。」
店家沒有依約履行,消保官強調消費者可以要求解約退款,主張損害賠償,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除了返還訂金以外,業者應該要加倍,就是訂金一倍的費用,要返還給消費者。」朋友的心意要送上蛋糕慶生,卻因為店家量能不足,跟不上生產進度最後只能選擇退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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