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下個月就是農曆春節,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春假期間走春拜年的乘車需求,台北、新北及基隆自1月22日凌晨0時起至2月2日晚上24時止,一共12天,每趟加收30元,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新北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晚上11點至早上6點)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夜間加成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會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指出,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民眾下車前,請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有違規情形將裁處。
交通局也將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新北市交大、警廣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
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