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嘉義縣
有消費者到嘉義一間日本料理店用餐,加點2次山葵,結帳時被收費300元,顧客不滿店家沒事先告知要收費,在網路留下負評,沒想到店家卻在臉書粉專上公布顧客沒有打馬賽克的監視器和姓名讓網友公審,讓消費者覺得隱私受侵害氣得提告,而店家也不滿對方散布惡意且不實指控要提告。
顧客離開後,在Google留下一星負評,不滿追加佐料時,店家沒說明價格,但後續店家,卻在臉書粉專上,公布沒有馬賽克的顧客監視器,以及姓名,表示這組客人要了2次山葵,喜歡吃就要付錢,讓當事人認為個資被侵犯,氣得要提告。
實際回到店內,業者對於事件始末,不願多作說明,店家說:「那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店家事後表示,已針對消費者,散布惡意且不實的指控提告,只是把顧客監視器,無碼PO網公審,已經涉嫌觸法。嘉義市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副所長王文智說:「有關餐廳業者將客人相關資料PO,網,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受理處理中。」
非本案律師嚴庚辰說:「沒有把這個人像加以馬賽克或是變音,而且將他人姓名,真實姓名直接公布,這樣子讓大家來公審,可能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且這個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罪。」消費糾紛,衍生成違反個資法疑慮,目前雙方都已經提告,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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