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司店秒殺10盤.女稱下月再付 屢吃霸王餐「判罰2萬」

劉漢生 邱君萍 陳信仁 報導  / 台南市

有一名林姓女子2024年9月間,陸續前往台南市兩家餐廳用餐,第一次點了1千7百多元的餐點,結帳時金融卡刷卡失敗,請家屬協助付款,遭到拒絕,不久,又到另一家日系連鎖壽司店,享用了560元的壽司,事後佯稱所帶的金錢遺失而沒有付錢,兩度吃霸王餐的行為被店家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姓女子屢次行騙,事後也沒有跟店家和解,構成詐欺得利罪,判處罰金2萬元。

女子壽司店用完餐,店員準備結帳,看到她皮包裡翻啊翻啊,再拿出皮夾,林姓女子說:「錢昨天花完了。」跟店員說錢花掉了,沒錢付,讓店員當場傻眼,壽司店店員說:「妳就沒帶錢妳憑什麼來吃飯啊,請問一下。」接著女子又說,可以連絡朋友幫忙付款,給了電話,可是當店員撥電話給對方,也沒連絡上,後續店家報警。

不久轄區員警到場,把她帶回派出所,這名林姓女子,是在2024年9月30日下午,來到台南市中華西路上,這家日式連鎖壽司店,自行走入店內入座用餐,吃完後卻沒錢結帳。

台南第二分局長樂派出所副所長莊民誠說:「某間壽司店報案,有位婦人在該壽司店內白吃白喝14盤壽司,價值新台幣560元。」其實這不是第一次,女子在9月19日晚間,到另一家餐館用餐,點了1753元餐點,結帳時金融卡刷卡失敗,聯絡家屬拒絕付款。

兩度吃霸王餐的行為,被店家提告,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姓女子,屢次行騙沒有進行和解,構成詐欺得利罪,判處罰金2萬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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