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煜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買路邊攤小吃,口味太鹹還能退貨嗎?台中市一名女子昨(28)日下午到一中商圈買辣炒年糕,把份都快吃完了,卻因為吃起來太鹹要求退錢,老闆不同意,雙方鬧到報警。回到現場,老闆強調當下如果對方吃第一口就反應,他會接受退換,也說這名女子在一中街已經是黑名單,常常在附近店家買完東西就大小聲。消保官則說,除了拿到的商品跟原本標示不同,以及食物出現腐敗等因素,單純因為口感問題,消費者並沒有辦法要求業者進行退換貨。
但老闆不同意,雙方因此報警,回到現場,辣炒年糕店業者已經在備料,老闆說這名女子在一中街已經是黑名單,這樣的行為不是第一次,辣炒年糕店業者說:「東西買一買她就去店家大小聲,我有跟她說,你吃第一塊你覺得太鹹,就拿來跟我講,我就換給你,或退錢給你,她就開始大小聲。」
一中商圈非當事業者說:「可能這邊待比較久的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吧。」女子買了辣炒年糕,口味不符合預期就想要退錢,合理嗎?消保官這樣說。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消費者吃起來,跟自己的習慣的口感,或是喜歡的口感不太一樣,單純因為口感問題的話,可能沒有辦法,就這個部分,去要求業者重新給付另外一個商品。」
消保官強調,除了消費者拿到的商品,跟原本買的不一樣,或是食物本身出現腐敗,都可以要求業者再重做,但如果認為,商品不符合預期太鹹太辣或太清淡,想退錢退貨,依照目前規定並不可行,畢竟口味因人而異,頂多下次經過不要消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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