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加購無障礙車位「比一般車位小」!消保官:應確認實際尺寸

買房加購無障礙車位「比一般車位小」!消保官:應確認實際尺寸 | 華視新聞
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買車位前要睜大眼睛!近期有民眾向台中法制局消保官投訴,當初買房時聽信業務的推銷術語,加價購買了宣稱「使用空間較大」的無障礙停車位,怎料交屋時才發現該無障礙停車位寬度,居然比同社區的一般停車位還窄,不但導致箱型車停車困難,還因車位緊鄰牆壁,造成下車困難,也質疑賣方提供不實的銷售資訊。對此,消保官提醒民眾,無障礙停車位的「車位空間」未必大於一般車位,民眾購買前務必確認車位的實際尺寸。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一般平面停車位寬2.5公尺、長5.5公尺,少部分車位寬度可減為2.3公尺;至於無障礙停車位的法定規格,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長度不得小於6公尺,寬度不得小於3.5公尺,但寬度有包括寬1.5公尺的無障礙「下車區」,下車區也雖屬於無障礙停車位的一部分,卻只能供乘客上下車使用,不得停放車輛。

一般車位與無障礙停車位法定尺寸的對照。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一般車位與無障礙停車位法定尺寸的對照。圖/台中市法制局提供
 

李善植指出,建商若依法定最低標準設計停車場格位,其「無障礙停車位」的長度6公尺雖較一般平面停車位5.5公尺長,但是寬度扣除下車區的1.5公尺後,可能只剩下2公尺寬可供停車使用;若單單比較停車格位寬度,無障礙停車位的法定最小寬度2公尺確實「小於」一般平面停車位寬度(2.5公尺或2.3公尺)。

李善植表示,民眾通常會購買車型較大的休旅車或廂型車,接送行動不便的家人,所以停車不便的情況有可能發生;此外,若停車位又緊鄰牆壁或消防管線等固定設備,更會衍生駕駛及部分乘客難以上下車的問題。

台中市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屋時,除須留意契約書約定的停車位長、寬、高尺寸外,如果是購買成屋或中古屋,應直接至所屬停車場確認車位空間現況;若是購買預售屋,應檢視停車空間平面圖,注意停車位周遭有無樑柱、牆壁、進出風口或消防管線等可能影響上下車的配置。

而當消費者在驗收交屋時,若發現停車位實際狀況與契約約定不符,且與建商協調卻無法達成共識時,消費者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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