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強開車門闖入強制罪「不起訴」 母無奈:對法律失望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有民眾近日PO文指控,去(2025)年10月初在宜蘭員山鄉的農場控窯時,因為園區內有辦理活動,加上天氣炎熱,友人先行帶女兒上車,準備換衣服,沒想到一名陌生男子竟強行開車門,試圖進到轎車裡,讓這對母女全都嚇壞了,立即報警處理,事後男子被依強制罪嫌,移送法辦,但最近當事人卻收到不起訴書,讓她又氣又無奈,直呼對國家法律很失望,至於律師則表示,本案男子雖有開啟被害人的車門,但並沒有達到妨礙自由的程度,因此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

男子一手插口袋一手拿手機,在宜蘭的農場停車場來回地走來走去,還不時睜大雙眼仔細張望,但他不是在找停車位,而是疑似在尋找下手目標,當事民眾說:「因為我在幫小孩子換衣服,然後我有瞄到有一個男生,他就是逐漸的靠近駕駛座門邊,(男子)本來屁股對我們的車門,後來他就轉身然後他就開門進來,我就罵他然後我就從後座,我就左右手都兩隻手過去,然後就把門給搶回來把他趕走了。」

回想到當時場景,民眾還是驚魂未定,事情發生在去年10月初,他們到宜蘭的農場玩,沒想到就被這名陌生男子強行開門,試圖進到轎車裡,當事民眾說:「我認為他是要搶車,因為我跟他說你在做什麼,他說我要借衛生紙。」

好在附近車輛有拍下男子犯案前影像,立即報警處理,事後男子被依強制罪嫌,移送法辦,但結果卻不如她意,當事民眾說:「警察很快就抓到人了,因為這個人是慣犯,警察告訴我說他是正在通緝中的人,我前幾天我去警察局領回來的時候,我就看到了判決書上面寫說不起訴。」

民眾又氣又無奈,直言表示難道要等到出事,才會重視安全問題,當事民眾說:「那我在想說這個國家是要怎麼保護人民,我如果反應比較慢還是說我車子真的被開走了,我被載到某1個地方了一定是要發生這樣的事情,那對於國家才是一點什麼事嗎,就是我會覺得對於這個整個國家的法律很失望。」

非本案律師葉恕宏說:「所謂的強制罪是以強暴、脅迫之方式,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而本案的被告雖然有開啟被害人的車門,但在被害人喝止下,隨即放開並離去,並沒有達到妨礙自由的程度,因此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幸好車上母女沒有大礙,相關財物也沒有被搶奪,只是司法結果出爐,也讓當事人大感失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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