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楊宗穎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不少人機車壞了,會找人用腳推車,把機車移到別的地方,但這個行為很可能會被檢舉開罰!苗栗就有人這樣做,結果被檢舉危險駕駛,裁罰1萬2千元,老闆不滿罰這麼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最後認定他沒有影響交通安全,才撤銷裁罰。
機車行老闆道路救援,他自己騎車伸出右腳施力,推著另一位小姐的摩托車前進,因為小姐的車沒油了。很多人救援機車都會這麼做,但沒想到這個動作,被人檢舉危險駕駛。危險駕駛成立,監理站開出1萬2千元的罰單,機車行老闆不滿罰太重,提出行政訴訟。法官依據影片,認為機車行老闆推車的過程兩百公尺,確實沒有影響到交通安全,才裁定不用罰。
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用腳推機車幫沒油的騎士這種忙,原來算違反交通規則,是可以開罰的,而且會罰到一萬二這麼重,至於好心幫人都不行嗎?法官說,還是要看證據影像顯示的情況做判定,所以提醒民眾,道路救援最好還是找拖吊或者托運,才是最保險的做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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