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某國中體育老師「阿健(化名)」和同校女老師「雯姐(化名)」,因為剛好都在準備升等主任考試,朝夕相處不小心擦出愛火,雙雙發展出婚外情,曖昧傳訊「喜歡水裏抱著妳」、「我會不會抓太緊了」,被阿健的正宮「卉妹(化名)」發現、提告求償。針對此案,台中地院認為2人行為對卉妹心理造成嚴重傷害,判決2人得各給付精神慰撫金30萬元給卉妹。
判決書指出,卉妹說阿健與同校的雯姐在2016年間,因為都在準備升等主任考試,日久生情,完全不顧阿健已婚的事實,仍發展婚外情,此事被雯姐的丈夫「志哥(化名)」得知後憤而提告,阿健當時則採取訴外和解,賠償志哥30萬元外,志哥也向法院訴請和雯姐離婚。
想不到阿健與雯姐並沒有就此斷乾淨,志哥於是在2017年4月25日將2人行為,傳簡訊告知卉妹,卉妹這才知道老公出軌。到了今年3月,卉妹認為阿健與雯姐2人的行為,已經超過男女社交禮儀範圍,侵害她的配偶權,情節重大致她痛苦莫名,決定提告,分別要求阿健和雯姐賠償她80萬、120萬。
卉妹引用志哥先前訴訟內容裡,有關2人的LINE談話紀錄,包括阿健傳送的「6、7月先處理單身」、「愛我、想我」、「我會好好珍惜妳的」、「相信我!一定會帶著妳」、「我們的房子裏可以聽到歡笑聲跟歌聲」、「喜歡水裏抱著妳」、「我會不會抓太緊了」等語,以及雯姐回傳的「等大叔單身、廊香到手」、「愛我、想我」、「在水裡抱抱…甜死人」等句。
對此,2人矢口否認「交往」一事,但台中地院法官根據談話內容判斷,指雙方明知彼此當時都是已婚身份,卻沒有迴避或注意交往空間的分際,仍大方示愛如同熱戀中之情侶,認為確實超過社會一般能容忍的範圍,判處2人各須賠償卉妹30萬元民事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