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和平區長「賣官」被撤職 市府訂8/22補選

中市和平區長「賣官」被撤職 市府訂8/22補選 | 華視新聞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區長林建堂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翻攝自台中市和平區公所網頁)

曾珮華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原住民自治區和平區區長林建堂於民國103年及106年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及背信罪,由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台中市政府日前收到公懲會公文,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將由和平區公所民政課長古志偉暫代理區長至補選完成、新任當選區長公告當選並宣誓就職前一日為止。

自治區首任區長收賄 為20萬選舉資金「賣官」

2014年1月《地方自治法》修正,台中市和平區列為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長由官派改為民選,林建堂為和平區改制為原住民自治區的第一屆區長,競選前因缺乏資金,向王姓地方人士籌募20萬元,承諾當選後,區公所的機要秘書職務由王男舉薦,林建堂當選後,王男遂推薦任機要秘書一職,2年後,王男兒子「被離職」,林建堂收賄一案才被揭發。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明,林建堂於民國103年底當選區長前向地方王姓人士募款、承諾當選後區公所機要秘書職務由其舉薦,涉及準收受賄賂罪;另在民國96年時以自己名義借名登記土地,後於106年否認借名登記並主張土地權利為依法購得,拒絕返還土地而涉及背信罪。

代理人需為山地原住民 8/22補選區長

吳世瑋指出,林建堂去年6月經監察院彈劾通過並送公懲會,公懲會於25日公告林建堂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依法規規定,由市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員應以山地原住民為限,經通盤考量後,派任具有行政經驗的民政課課長古志偉代理。

另外,林建堂上任未滿兩年,依規定應自林建堂去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市府已發函選委會辦理區長補選事宜,預定8月22日進行補選,古志偉將代理至完成補選,且新任當選區長於公告當選並宣誓就職前一日為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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