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5口被「電」7年 求償128萬卻敗訴

陳建邦 王美雅 謝育炘 報導  / 嘉義縣

嘉義縣民雄山區,何先生一家五口,10年前起,只要進到廚房打開水龍頭或觸碰牆壁,就會莫名其妙被電到,直到三年前才查出,疑似是鐵皮屋頂上一條電話線接通到較遠一點的台電電線,傳送電流造成廚房漏電,拆掉電話線後就沒再被電到,7年多來飽受漏電之苦的何先生,決定向中華電信及台電提告求償128萬,一審法官認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漏電電流的來源,判他敗訴。

穿著雨鞋才敢進廚房,打開水龍頭要拿木柄湯勺來絕緣,不然就被電,提告民眾何先生說:「摸下去,哇。」何先生一家五口,住在嘉義民雄山區,10年前起,赤腳走進廚房、開水龍頭、摸到鐵皮牆壁都會觸電,後來找水電工檢查,找到懷疑是鐵皮屋頂上一條電話線表皮破損,然後線路又一路接到較遠處的台電電線,所以導致傳送的電流,疑似造成廚房漏電。

後來拆掉電線後,就再沒有被電到的情況,被電七年多的何先生,決定向中華電信和台電提告求償128萬,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周俞宏說:「無法建立確定的因果關係,認為說漏電跟中華電信或台電公司,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

法院判敗訴的理由,是無直接證據證明漏電的來源,何先生難以接受,提告民眾何先生說:「我就輸的原因輸的很不服氣,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輸我是受害者。」律師嚴庚辰說:「這個案件的舉證責任問題,不應該把它全部加諸在這個被害人一方,電的問題會讓我們被電到了,當然這電的來源一定是來自於台電公司,這一定是很肯定的事實。」七年的漏電之苦,何先生無法忘懷,決定要再找新事證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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