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堡"有骨頭 婦咬斷齒店家判賠10萬

張書銘 廖子瑄 報導  / 新北市

新竹市一名婦人,去年11月吃兒子買回來雞排蛋堡時,一口咬下口才發現裡面有骨頭,2顆牙齒斷了,得植牙要花上18萬,氣得向店家求償,雙方對簿公堂,店家主張,吃雞排時也會知道裡面有骨頭,菜單上也沒寫說是無骨雞腿排,民眾應該自己注意。但法官最後以消費者無法預期漢堡內有骨頭,判店家要賠償1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雞排在炸鍋內滋滋作響,起鍋後再夾到漢堡內,不少當地人,早餐就愛這一味,但如今卻害老闆挨告,早餐店老闆說:「雞排咬下去,咬到前面骨頭,不知道是筋還是骨,拉出來牙齒斷掉。」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一名婦人吃雞排蛋堡,咬到骨頭當下造成門牙和臼齒斷裂,需花費18萬元植牙,向店家索賠不成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後,以一般消費者無法預期漢堡內有骨頭,和店家在事發後才設警語提醒消費者,確實有疏失,判店家要賠償婦人10萬元,民眾說:「自己要小心,但我覺得有時候牙齒問題很難斷定。」早餐店老闆說:「台灣的雞排鹹酥雞,都是有骨頭的,我們沒有標榜沒骨頭。」店家事後也貼出警語,要民眾小心雞排內有骨頭,但才賣75元的雞排蛋堡,如今竟然要賠10萬元,老闆相當不服已經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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