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揪友"肉身搶車位" 駕駛氣炸報警!

鄭卉良 陳建安 報導  / 台北市

竟然有人在台北市鬧區,直接肉身占車位!8日傍晚,有名駕駛行經萬華區寶興街時,好不容易找到空格,有名婦人卻從騎樓衝出來,霸占車位,甚至用手擋住對方車頭,還找來朋友占位,讓自己迅速停車,讓原本要停車的駕駛氣得報警,整段畫面曝光,在網路上掀起討論,事實上人肉占車位時有所聞,遇到真的只能叫警察,而且最多也只能開罰300元。

繞了好久,好不容易在,一位難求的台北街頭,找到一個空位,結果下一秒,遭控占位婦人說:「來啊來啊。」一名紅衣婦人,突然從騎樓下衝了出來,二話不說揮揮手,還示意朋友,趕快過來搶車位,朋友剛走出來,連口罩都來不及戴,紅衣婦人就跳上車,火速倒車,速度之快,朋友還誤以為要被撞到,趕緊站回人行道,眼前上演了肉身占車位,氣的駕駛打電話報警。

駕駛VS.警方說:「這個是人肉占車位,這個有辦法依法開單嗎。」警方到場,婦人還在辯解,遭控占位婦人VS.警方說:「我在你們前面,我已經停這邊停多久,在等車子了。」婦人跟員警強調,自己是看到空位,才趕緊從屋內拿鑰匙,出來停車,但車子是熄火狀態,停在紅線,也沒有打雙黃燈,目擊者說:「他(前一台車)要走了,他就準備要來往後退嘛,那往後退結果就有一台車,往那邊繞回來。」

停車糾紛就發生在,8日晚上5點多,車來車往的,台北市萬華區寶興街上,由於婦人經營的店,距離停車位不到2公尺,為了想就近停放車輛,才會人肉占位,自己也不知道,人肉占位會觸法,遭控占位婦人說:「就是要停位子,那我們車子停在前面,當然就是想要倒車,那他覺得這樣不對找警察來,那我們了解說好,我們這樣比較不對,我們就開走了。」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人肉占車位,可以處300元罰鍰,畢竟再看看這畫面,遭控占位婦人說:「來啊來啊。」婦人大手一揮,就想把駕駛趕走,遇到這狀況,民眾真的只能叫警察,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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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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