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王小姐控訴,她表姊跟朋友簽本票借14萬,還了7萬多,朋友就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拍賣表姐在太平區的透天厝,表姐知道後連本帶利把債務還清,卻沒拿回本票,房子就被法拍,直到有人來看房子才知道房子被拍賣了。她們控訴法院,沒將執行公文送達,想申請閱卷還被擋。對此法院發聲明稿澄清,公文都會依法律規定「合法送達」,強調當事人除了14萬元的債務外,還欠了地方稅務局、環保局、健保署等多家公家單位的稅金和罰單,累積超過1千1百萬元,因此合併強制執行。
王小姐忙著將她房子裡的東西,都整理出來放在屋外,因為這間房子被法拍了,王小姐說:「拍賣之前就有跟他們講說,你這個拍賣本來就錯誤的,麻煩你先停止一下,他執意要給我們拍賣,而且這個房子是1千多萬,隔壁賣1千450(萬),現在正在賣正隔壁,我們這一件居然底標只有784(萬),這個就有人為的因素。」
王小姐說她現在住的這間透天厝,是她表姐的,表姐在中國上海工作,2年前跟朋友簽本票借14萬,還了7萬多,朋友就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房子,表姐趕緊連本帶利還清,卻沒拿回本票,因此被法院認定還清債務的證據不足,王小姐說:「14萬根本就沒有欠她錢了,變成好像要給人家吃掉一樣,因為房子沒有這麼便宜啊,現在不點交變點交,而且明明裡面程序錯誤很多,當初查封我們現場都沒人,到底查封是怎麼來的,我也搞不清楚。」
擔心房子就這樣沒了,她們找律師幫忙,要去法院申請閱卷了解流程,被拒絕了,委任律師說:「當事人在台灣有寫一個空白的委任狀,法院一直把它解讀當事人在中國做的委任狀,就要求說要經海基會驗證。」而對於這對表姊妹的指控,台中地方法院發聲明稿澄清,說,「除本票聲請強制執行債權人外,還有拍賣抵押物債權人,次順位抵押權人,及其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環境保護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臺中區監理所等併案執行債權人,合計債權本金金額超過1千1百萬餘元」
也就是說,不是只有14萬元的債務,還有積欠稅金和罰單,因此合併強制執行,法院也說,如果還有疑問,可以尋求救濟保障自己的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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