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夾娃娃機夾出過期爆米花 衛生局開罰

邱君萍 榮昊北 報導  / 高雄市

現在不少夾娃娃機改成夾零食機,隨機可夾各類餅乾、泡麵等食物,通常一百元就能夾到不少,因此受到大小朋友喜愛,不過,有民眾在高雄楠梓區的一間店家內,夾到了一罐已經過期一個多月的爆米花,覺得非常誇張,這位民眾表示,如果小朋友夾到沒看效期,直接吃下肚怎麼辦?高雄市衛生局獲報隨即派員稽查,現場就查到包括爆米花、韓國杯麵共11件的過期食品,將依違反食安法開罰六萬元以上的罰鍰。

投下銅板,操控搖桿放下夾子,一杯杯麵輕鬆到手,看看上頭印的日期,這杯麵還在效期內,不過不久前,有民眾就在高雄楠梓這家店,夾到了過期食品,民眾說:「過期是什麼東西。」

民眾夾到的是一罐「彩虹爆米花」,但有效日期是2023年8月3日,已經都過期一個月多了,民眾說:「太扯了。」夾到的民眾很傻眼,衛生局獲報也隨即派員稽查,現場同一台機台內,查獲同款爆米花全過期,還有韓國杯麵也是過期品,共計過期食品就有11件,高市衛生局簡任技正何惠彬說:「處業者新台幣六萬元以上罰鍰逾期食品現場監督銷毀。」

現在不少夾娃娃機台,都改成夾零食,除了台灣食品,也有不少國外餅乾泡麵等等,保夾率高,吸引不少大人小孩,都愛試手氣,只是食品畢竟是要吃下肚的東西,對於台主來說,種類跟來源都必須更加留意,夾娃娃機店管理部經理朱志弦說:「我們要把貨補進去機台的時候,我們其實當下就會把裡面的東西,把它掏出來看一下食品效期,有沒有符合我們自己想要的期限裡面。」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從今年5月10日起22天內,隨機抽檢104處自助選物販賣機店,查核了3177台機台,陳列擺售食品佔863台,其中有84台資訊未標示或標示不全,都依違反食安法,對業者開罰3萬到300萬元罰鍰,接下來也會進行,不定時的抽查來把關,也呼籲民眾,夾餅乾之類等相關食品時,也要多注意標示,以免把不合格品吃下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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