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河偷撒網捕魚?恐危航安 漁港所:最高罰30萬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運河水域,日前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帶著魚網,直接拋進運河內,質疑是在捕魚嗎?拍下過程上傳網路後,也有網友留言回應之前曾經看過對方,覺得很誇張,只是安平港一年進出船舶高達五萬艘,這樣行為讓航行安全增添疑慮,因此漁港所表示,運河水域早已公告禁止捕魚,依照漁業法最高能開罰三十萬元,未來會加強巡護。

目擊民眾說:「很浮誇太扯了吧。」夜晚河堤邊,一名男子行為詭異,拿著不明白色物體,攤開整理後就在下一秒,大力拋進河內,架式十足,難道是在捕魚嗎?目擊民眾把整個過程拍攝下來,附近住戶說:「很誇張因為平常這裡不是一個捕魚的地方,這樣看上去不太好看。」記者VS.附近住戶說:「晚上在運河那運動你都會看到,有時候兩個人有時候一個人,魚抓一抓放在桶子裡拿回去,結果把撈起來的垃圾都放在旁邊,(很多人去那釣魚嗎)釣魚沒有比較少都看抓魚。」

地點就在台南運河水域,日前這名男子,被看見將漁網拋進河堤內,民眾將影片上傳網路後,寫下老闆是在進貨嗎,家裡陽台不知道看了多少荒唐事,貼文一出網友回應,「對方一直都在那裡補」,「路過直接傻眼」,台南市漁港所代理組長蔡尚航說:「市政府在七年前有公告在台南市的運河水域裡面,是禁止經營漁業也就是說包含我們,釣魚撒網都是禁止的行為,依照漁業法可處三萬元以上,以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回到現場,附近沒有明確設置,「禁止釣魚的告示牌」,但市府確實明文禁止,因為每年安平港,進出船舶高達五萬多艘,平均每日就有150艘,但近期無論是林默娘公園,還是安億橋水域,多次發現漁網等非法捕魚器具,危及航行安全,漁港所表示加強巡護之外,有違法情形就要開罰,維護航行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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