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公告自今年7月22日起,位於北市的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北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販售餐飲時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盒、碗、筷子及湯匙,每項收費不得低於1元。新措施上路後,預估北市1年可減少約2,700萬個一次性餐具,減輕垃圾處理對環境造成的負擔。
台北市環境保護局表示,於105年及109年陸續推動「台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與「台北市政府一次性餐具外帶計價及分類回收執行計畫」,現更進一步因應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公告「台北市販售餐飲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之公私場所、品項及收費標準」,期先由公部門率先落實,以一次性餐具計價收費,以價制量,並鼓勵自備環保餐具,從日常生活實踐循環減廢,引領市民邁向淨零新生活。
列管的298處地點的餐飲販售業者,今起須以每項不低於新台幣1元的價格提供一次性餐具,至12月31日止為緩衝期。明年1月1日起,環保局稽查或接獲檢舉屬實,將依淨零自治條例第52條處3000元至1萬元,未改善者則按次處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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