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新竹市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指控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被依貪污等罪,判刑7年4月,二審上訴後,結果大逆轉!高院今(16)日改判高虹安貪污罪撤銷,但仍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代表她可以恢復市長職務,對此高虹安也表示感謝法官認定她沒有貪污不法,將盡快辦理復職。
去年7月高虹安一審遭重判,被認為是「貪污犯」,被暫停市長職務。回顧一審,台北地院依貪污和偽造文書,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並褫奪公權4年,二審上訴到高院,法官撤銷原裁定,只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代表高虹安可復職,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說:「高院的見解認為助理費,補助的問題的方向不明確,(高院)為了這個要把它釐清,也曾經做過釋憲的請求。」
如今二審改判,高虹安火速發表聲明,表示高院明確認定,她在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將儘速完成復職回到市長崗位,至於高院改輕判,檢察官還可再上訴,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說:「高等法院判決認為被告貪污部分無罪,主要的理由很可能在於被告主張大水庫理論,足以認定被告沒有詐取財物的不法意圖。」
新竹市長高虹安說:「同時我也要再次重申,我沒有貪污不法,希望盡快還我清白。」被貼上貪污犯標籤,哽咽對父母道歉,高院判決逆轉貪污無罪,或許也讓他暫時鬆口氣,接下來準備回歸市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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