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廷融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一審認定高虹安有罪,詐得11萬餘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目前停職中。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改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撤銷,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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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二審 改依偽文罪判6月
高虹安 二審 助理費 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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