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 現金卡廣告禁播

保護消費者權益 現金卡廣告禁播 | 華視新聞

郭怡君 王曉華 報導  / 台北市

  時下年輕人的金錢觀念,強調借還都容易,額度高免手續費的現金卡廣告,五月一日開始,通通不能在電視上出現了。金管會認為目前現金卡發卡太氾濫,廣告催化下,有人以卡養卡,結果欠下一屁股債,我們也聽聽過來人怎麼說。

 不只以後不能再隨便打廣告了 連辦卡的人資格條件都有限制,凡是現金卡額度達二十萬元,或是所有現金卡額度加起來超過一百萬元,甚至是手頭上有超過五張信用卡以上的人,都必須要副上薪資跟財力證明,金管會的一番美意,就是為了要避免民眾過度信用膨脹。根據統計,台灣每十個人就有一人辦現金卡,而且這張塑膠貨幣可不是幫他們理財紓困,因為這些人平均都背上十五萬元的卡債,一年的循環利息超過八百億。

  台北就有一位劉先生,以卡養卡,一口氣就辦了一百四十二張現金信用卡,成為卡奴,負債百萬翻開這本名片本,裡頭的一頁頁,全部都是現金卡、信用卡。劉先生不是愛收集,這一百四十二張卡片,全都是為了以卡養卡拿來還債的,而年紀才二十五歲的小龜,現在身上也已經負債八十萬,皮夾裡七張現金卡,比鈔票還多。

  一句沒辦法,就像他們一樣成為卡奴的,全台灣每十個人就有一個,平均背著十五萬的債務在身上。現在銀行,現金卡五分鐘就出一張,發卡越方便,錢就花的越快,想想這些實際案例,笑不出來的臉,當您下筆要填下資料時,已經把自己賣給了塑膠貨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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