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1 06:00

企業放無薪假 擬獲利須補薪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目前已經有六家企業向政府通報休無薪假,受影響勞工超過一千三百人。為了保障勞工權益,立法院通過立委提案,一旦企業獲利之後,必須回饋勞工補回薪資。另外,實施無薪假的公司董監事和CEO,也應該要一起減薪。

  又新增了三家企業,通報要放無薪假,目前國內總計有6家,1380位勞工受無薪假影響,因此立委通過提案,要求勞委會針對實施無薪假企業在獲利後,回饋勞工並補回薪資,如果休無薪假的勞工達到一定人數,董監事與執行長也要減薪並凍結福利。

  但立委也質疑,通報無薪假的企業必須和勞工簽定勞資協議書,但是有些企業根本沒有工會,勞委會要怎麼保護勞工?雖然強調如果沒有經過勞方同意,就算違反勞基法,但實施無薪假的具體門檻在哪裡,卻很難定出具體門檻,對此勞委會強調將會嚴審通報個案,維護勞工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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