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新金控在去年底,彰化銀行董事改選出現爭議後,隨即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今年一月遭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昨(23日)晚台新接獲通知,二度遭駁回,後續該如何因應,台新金已委請律師審慎研議。
彰化銀行去年12月8日董事會改選,台新金控並未取得過半席次,喪失對彰銀董事會的主導權,並且提列148億元投資損失,台新金隨即在隔天,委由律師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外,也向財政部、以及彰銀改選後財政部在彰銀多出「多取得的」董事,也就是3席一般董事進行假處分。
台新要求假處分原因,是指財政部回歸到2005年標售彰銀函令,讓台新金取得過半的董事席次,禁止官派的梁懷信等3董事執行職務,要求由台新金推薦林政憲、高志尚及鄭家鍾擔任董事,但台新所提告訴,陸續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駁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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