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8歲就是成年!立法院之前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從明年1月1日開始,只要年滿18歲就算成年,金管會也宣布,未來18歲就可以辦信用卡,只是期貨開戶還是維持20歲。
從明年1月1日開始,年滿18歲的國民,就屬於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有效的法律行為,包括申辦手機門號、申請信用卡,以及銀行開戶、租房和貸款。
不過修法的影響有好也有壞,因為滿18歲的行為人需要開始自行申報所得稅,且不能再列為「受扶養」親屬報「免稅額」須獨立「申報所得稅」恐怕會增加一般家庭的日常負擔。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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