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刑法100條

胡淑裕 杜廣奎 報導  / 台北市

  刑法100條的修廢,引起了朝野相當激烈的爭議,為了緩和對立,政府甚至成立了超黨派的研修小組,來討論這個問題,可見它受到重視的程度,不過朝野爭議雖然激烈,立法院中的肢體衝突也十分火爆,但是爭執的焦點在哪裡?許多的民眾也許並不是十分的了解。

  立法院八十八會期開議,果然不出所料的,又發生令人痛心疾首的大混亂,這次凸顯的抗爭主題是要廢止刑法一百條,刑法一百條的修廢問題,原本是一個單純的議事議題,沒想到竟然會演變成為一項政治抗爭的訴求,阻擾院會的正常運作。

  九月二十四號立法院開議當天,場內不顧民生法案堆積如山,大打出手,鼓噪喧天,上演一幕比一幕精采的肢體衝突,場外為廢除刑法一百條所組成的一百行動聯盟,也在靜坐示威,聲援場內以抗爭的非常手段,達到變更法律的目的。一百行動聯盟也承認,如果不是李應元、郭倍宏的相繼被捕,他們不會出來抗爭,要求廢除刑法一百條。即使在會場被罵叛徒,和盧修一互吐口水,立法委員朱高正下了會場,仍然堅持刑法一百條,只能修不能廢。

  刑法一百條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變更國憲,或顛覆政府,而以非法方法著手實行者予以處罰。」由於這是五十年前制定的法律,有些規定不夠具體,也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因此對刑法一百條的修正勢在必行,然而修正的幅度如何,該不該廢除,如果不扯上政治,純就法理上論,許多研究這方面的法律專家都認為,要廢除刑法一百條的法理太過牽強,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表示,主張廢除的人,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刑法一百條,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主張刑法一百條非廢不可的,另一個主要理由,認為刑法一百條是惡法,容易入人於罪,但是研究刑法的專家卻認為,這是因噎廢食的作法。蘇永欽教授更進一步釐清說,因為這條法律曾經誤判就要求廢止,在邏輯上是行不通的。

  年底大選的腳步一天天近了,為了贏得選舉,各種富爭議性的主題,都將搬上檯面,成為抗爭的訴求,刑法一百條,只是這個會期第一齣上演的戲碼,我們可以預見,這個會期立法院還會是抗爭的主要戰場,那麼塵封已久的民生法案,又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公開上市」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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