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正副議長賄選案11名議員遭解職

孫智德 報導  / 屏東縣

  涉及上屆屏東縣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被判決確定的二十一名議員,屏東地檢署今天(13日)通知執行,除了議長鄭太吉在押,副議長蔡侑展判刑一年四個月,必須入監服刑外,其餘議員均判刑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得易科罰金。上午議員們繳納罰金和五十萬元的賄款,現任十一名議員也正式解除職務。

  纏訟多年的上屆屏東正、副議長賄選案,今天正式審理終結,因為有十一名連任的縣議員身分特殊,法律程序在執行上一直相當謹慎。兩天前高分院行文屏東地檢署執行,上午執行檢察官莊啟勝通知判刑確定的二十名議員到案,其中副議長蔡侑展被判刑一年四個月,必須入監服刑外,其餘十九名議員判刑六個月,均得易科罰金。

  上午已經有盧秀宗、李真和等現任議員繳交罰金十六萬多,和繳回當初收受五十萬元不等的賄款。不過本案因為有十一名現任議員被褫奪公權而遭停職,而五名現任議員又牽涉地方自治的補選規定,所以勢必引發地方派系重新洗牌的效應。(孫智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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