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案失職懲處 監院糾舉調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駐英代表處核發汪傳浦的妻子文書驗證案,監察院今天召開委員會議,針對駐英代表處有明顯疏失的服務組組長徐儷文,以及秘書張家華,監察院認為,兩個人怠忽職責,違反法令,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已經不適任現職,因此監委表決通過對兩個人提出糾舉,要求外交部將兩人調離現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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