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交際費 特支額度免單據

 / 台北市

  馬英九遭到查黑中心傳訊,也讓【首長特別費】再度引發外界好奇,到底什麼是特別費?簡單來說,各級機關首長,都有一筆經費,專門用於婚喪喜慶、白帖,宴請外賓,獎勵員工。其中一半需要單據核銷,另一半則不需要,俗稱【首長特支費】。

  凡是首長對外公關,包括白帖,宴請外賓,致贈禮品,只要是公務需要,這些費用都可以由首長特別費支應,依照政府法令規定,特別費是機關因公所需,招待餽贈,工作活動費,及招待外賓費用,簡單說,是首長應付雜項開銷的特別費,俗稱特支費。
  
  最關鍵的,就是特別費的核銷方式很特別,一半要憑證一半不需要,以台北市長馬英九為例,每月三十四萬特別費,十七萬需要發票收據或證明文件,另一半則以領據核銷即可,只要能證明錢是誰領走,方便日後追查,就屬合法,高雄市長特別費與台北市大致相同,行政院長特別費比較少,一個月將近十六萬,核銷方式各級首長是一致的,並沒有大差異,只是錢多錢少而已。
  
  特別費一向被視為首長個人小金庫,只要與工作有關,可以靈活運用,只是在國務機要費,與馬英特別費風暴中,遭到外界批評公費變私用,到底公私如何明確劃分,特別費如何用的安心,就看這次約談馬英九,檢調如何界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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