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未擴及家人 國務費案可續審

 / 台北市

  昨天大法官釋憲,針對國務機要費和國家機密特權部份,大法官會議一致認為,總統有國家機密特權,有權不向法院提供證據或證言,對此總統府發表聲明表示尊重與感謝,不過法界認為,儘管如此,特權保並未擴及家人,因此總統夫人吳淑珍涉及的國務機要費一案,還是可以繼續審理。

  去年十二月份,總統夫人吳淑珍為了國務機要費首度出庭應訊,結果昏倒就醫,之後庭訊都請假缺席,不過檢辯雙方不只法庭內攻防不斷,法庭外也動作頻頻,針對檢方向總統府要求調卷,辯方則提出總統刑事豁免權請求釋憲,大法官會議終於做出結論,認定總統有享有國家機密特權。

  所有爭議起源在於檢察官提出證據認為總統夫人吳淑珍,用假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吳淑珍強調這是國家機密,因此檢方向總統府要求機密文件相關文號,被總統府拒絕,釋憲後大法官認定,總統享有國家機密特權,不過這個釋憲結果,並沒有擴及到總統夫人的假發票。

  儘管如此,國務機要費的審理,暫時都還看不到總統夫人吳淑珍親自出庭。陳總統表示,肯定大法官憲的結果,而吳淑珍一旦身體好轉,也會親自出庭,至於大家更關心的陳總統的部份,其實原本就是要等卸任後再追訴,因此大法官釋憲結果,對於現在正在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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