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 真調會部份條文違憲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大法官會議在經過兩個月的討論,對於真調會條例是否違憲?已經做出解釋,其中最受爭議的,也就是真調會條例第八條和第十三條大法官認為是違憲的,而對於真調會是不是個憲政怪獸?大法官也做出定位,要求真調會的委員全都由立法院推選、任命真調會未來將隸屬於立法院之下。解釋公佈在即,十三名大法官下午繼續開會討論,為真調會條例違憲的部份有多少?

  在將近兩個月的討論,終於確定,最受爭議的條例八,部份違憲,而條例十三則是全部違憲?要看清楚大法官解釋的脈絡在哪裡,最快的方法,就是先了解真調會的定位何在?直接隸屬於立法院的調查委員會,也就是說,真調會並不是之前大家所說得憲政怪獸,真調會條例八中提到,只要是319槍擊事件的相關刑案,不受到任何法律或機關的限制,全部都要移交到真調會,不能拖延拒絕。除了調查總統和副總統,要給於是度尊重這點保留之外,第八條幾乎已經全部違憲。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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