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要求還物證 國務費案難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在大法官釋憲,總統享有國家機密特權,可以拒絕提供任何機密資料。總統府因此行文法院,要求文到五天內歸還先前提供的機密單據。國務機要費案還辦得下去嗎?今天地院如期開庭,不過法官態度堅決,調不調不是總統府說了算,得召開合議庭決定是否歸還物證。全案審理,不會因此受阻。

  週五的國務機要費案開庭,氣氛很不尋常。被告馬永成首先抵達法庭,不過除了當事人跟律師之外,從今天起,國務機要費審理改為不公開。

  法官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受到的挑戰越來越多,在大法官釋憲,確立總統享有機密特權,可以拒絕提供任何機密文件。統府週四深夜(6月28日)發函,要求歸先前提供的單據資料,因為那些都攸關國家機密。

  公訴檢察官立刻發表聲明,駁斥總統府。首先,當時的公文取得都有文號,證明是總統府主動提供,為何現在又要追回?第二,這是已提出的資訊,不受大法官釋憲案之影響、不在總統特權範圍內。當初的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也出聲力挺;總統府則是發出新聞稿批判陳瑞仁,當初並沒有爭得總同意,就擅自扣押相關文件,雙方各說各話。

  國務機要費案還辦得下去嗎?現在就看台北地院合議庭下週開會討論之後,決定要不要繳回所謂的機密單據文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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