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案送審 外偶.華僑都能領

 / 台北市

  行政院正式通過消費券與振興經濟方案,居留台灣的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甚至華僑都能領,同時訂出罰則,偽造的話刑法伺候,商家如果讓消費者變現找零甚至轉售,將罰三到五倍罰鍰。

  商家蓄勢待發搶攻農年商機,民眾等著一券到手血拚衝買氣,經過府院黨高層會議,行政院宣布不再堅持消費券與振興景氣方案包裹立法,讓消費券趕在農曆年前順利發送。
  同步也放寬發送對象,不僅是國民,持有居留證的外籍與大陸配偶,在台擁有戶籍的華僑,總共超過十七萬人都能領到,明年一月十八日,全國一萬一千四百個發券所領取當天沒時間領取,年後郵局辦理。

  罰則出爐,偽造消費券依刑法最處十年有期徒刑,故意使用偽造消費券處一到七年,違規使用消費券處面額三到五倍罰鍰,法案送立法院審議後,預計年底前三讀通過,讓民眾過年前消費券能順利入袋。(記者郭鎧、張良信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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