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繳稅三個月 民眾看法不一

 / 台北市

  財政部年前釋出利多,決定讓符合「受到金融海嘯引起重大財產損失」的民眾可以分期或是延緩三個月繳稅,這當中包括請領失業給付的人,但這項利多對他們到底有沒有實質的幫助,反應很兩極。

  一大早就到就業服務站排隊的林小姐,原本在小型百貨上班,因為公司縮減業務而失業,已經請領失業給付兩個月,她符合財政部的延緩繳稅對象。雖然可以比別人慢幾個月再繳稅,但林小姐說繳稅壓力並沒有因為時間往後延而減輕,她有兩個小孩要養,失業給付一個月領一萬多塊,眼前要煩惱的問題很多。

  雖然稅還是要繳,不過可以晚一點繳,或是分期付款,已經有三個月都靠失業補助生活的何先生認為,如果可以分期繳稅,一次不用拿那麼多錢,應該會有幫助。何先生原本在做工程,每個月領兩萬多塊失業補助金,已經六十歲其實可以退休,但他還要付房貸,所以得繼續找工作,現在可以延緩多出三個月時間能夠存錢,壓力的確小了一些。(記者吳昭君、林志輝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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