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德聖 報導 / 台北市
俐落的簽名,就在這個國際場合,台灣正式簽定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有鑑於陳雲林來台的集遊法爭議,當著人權代表面前,當時的馬總統,也做出了承諾。
總統馬英九(2009.5.14):我們也要修改我們現有的集會遊行法,把它從許可制變成報備制,取消刑事的責任,同時放寬相關的規定。
承諾的話還言猶在耳,在今年12/10國際人權日的前夕,人權團體就率先公佈了相當爭議的十大人權新聞,針對現行的集遊法,人權團體的炮火,毫不手軟。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這次選舉的過程裡面,我們也看到集遊法被濫用,掃街拜票只要不符合當局的意思,突然間都變得要申請了。
雖然口口聲聲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但是街頭還了沒,看看現行的集遊法就知道,雖然強制報備制取消了刑事的責任,卻加重了行政刑罰,人權團體砲轟,這根本換湯不換藥!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在這個報備制裡面,又加了一些所謂的強制,這樣的一些規定在裡面,特別是有很多的處罰,對於真正有在走街頭的一些民間的社團,爲弱勢發聲,這樣的一種行政處罰,其實未必會比刑罰更輕。
眼看著陳雲林又將來台,政府這次學乖了,丟出三萬坪的抗議區來試水溫,只是眼前的人權問題若不解決,昔日的火爆場面會不會再度上演,恐怕是個未知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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