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1 12:00

轉"居留"逾半年 陸生擬納健保

程燁睿 徐宇威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會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最快明年一月開始,會把陸生的停留身分轉為居留,在半年後陸生就能享有健保補助。不過,這樣的修法,是不是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也引發爭議。

  行政院會修訂,將陸生身分從停留改為居留,最快明年七月,居留超過半年以上的陸生,就得強制納入健保。根據二代健保,僑生跟外籍學生,取得居留權且停留超過半年以上,都得強制納入健保,只要修法通過,陸生就得比照辦理,根據健保規範第六類,每人每個月負擔749元,一年總繳費8988元,偏偏健保財務沒解決,現在還加入1800位陸生搶健保資源,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寫臉書批評,這根本是慷健保之慨慷人民的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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