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2 12:00

妻小全住宿舍 立院警衛隊長違法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警衛隊隊長李俊毅,被踢爆攜家帶眷住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上的警察宿舍,一住將近7年,包含房租、水、電一年估計就省下了40萬元。住宿舍的事情被揭露後,李俊毅的家人已經搬出宿舍,如何懲處,立法院總務處還在討論中。

  這棟羅斯福路一段的警察宿舍,地段好環境清幽,一間30坪還有雙衛浴,想要在這裡租到這樣的房子,行情大約是三萬塊,警察宿舍原本是方便外縣市的員警,在台北上班就近住宿現在卻傳出,立法院警衛隊隊長李俊毅,利用職務之便帶著妻子小孩,住在裡面長達7年,不但一毛房租都不用付,還有免費的水電免費的網路,因為這些錢全民買單,被拍到家人進出宿舍的樣子,李俊毅趕緊要家人搬走。

  但這樣的行為,在警衛隊卻不是第一次,黃惠生,承認作業上有疏失向社會大眾道歉,但李俊毅要如何懲處,隊長只說要留給立院總務處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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