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1 12:00

一審判7年4個月 林益世開懷大笑

陳俐吟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林益世涉嫌收賄案,一審被判7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禠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580萬,不法所得通通沒收。而林益世得知判決結果後,雖然報到時,他不發一語,看起來很低調,但是,卻被媒體拍到,在律師事務所,開心的開懷大笑。

  聽到貪污等罪獲判無罪,家人全身而退,在律師事務所等待結果的林益世笑了,他跟妻子彭愛佳神情輕鬆,笑容滿面,還不時拍拍律師,表示讚許。事實上,特偵組依貪污重罪將林益世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但合議庭推翻特偵組見解,認為這不是貪污,因此,他被起訴的罪名,只要是有關貪污的,都獲判無罪,只有財產來源不明判2年,還有恐嚇取財判5年半,合併刑期7年4個月,禠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1580萬。

  至於出面爆料,轉為污點證人的陳啟祥,台北地院認定,一刀斃命的錄音檔,是經過剪輯,營造林益世逼迫支付8300萬元的假象,恐怕涉及誣告。一審判決出爐,林益世是開懷大笑,但陳啟祥可是一點都笑不出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