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 馬以工:郝市府送出3億

美河市案 馬以工:郝市府送出3億 | 華視新聞

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針對美河市案,前監察委員、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委員馬以工指出,前副市長林崇一宣稱千辛萬苦談判十個月,捷運局多分了四千三百萬元,但郝市府一紙內簽公文,就提高日勝生工程費二%,等於加了兩、三億元,「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換算權益分配,日勝生增加五、六億元房產。

馬以工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表示,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於2007年9月21日批案,按照捷運局與日勝生協商結果,辦理權益分配是30.75%比69.25。但市府與日勝生確定開發後產品交換,接著以自己發明的「假定售價」回算分配價值,商業區假設很高價格,住宅區比較低價,導致市府僅分一棟住宅,若按照面積分,好歹也有四棟住宅。馬以工說,「若有土地給日勝生,這分配就是不合理」,若日勝生分得地上權,這分配就差不多。

馬以工指出,林崇一聲稱辛苦的與日勝生談判,荒謬的是一紙內簽同意文增加日勝生成本,「一閉眼睛,另一邊就送兩、三億元!」她強調,柯市府應追回土地,才能解決美河市最根本問題。

根據監察院報告,美河市所在新店聯開基地有85.41%的土地是強徵,開發後竟有51.12%移轉登記為私有;嚴重違反《憲法》。馬以工說,當時相關單位不告訴監院土地已登記私有,追查才知2013年7月內政部「放水」,由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批准。

李鴻源回應,當初只是回覆新北市府詢問,美河市案部分內容是否適法,沒有明確指出土地可私自移轉登記;當時全案已進行至後段作業,他不清楚細部決定。李鴻源也說,前市府時期,常常發公文要內政部解釋細節,即便多次回應中央無權干預,市府仍要求背書,好似把燙手山芋交給內政部;「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這是北市府的責任」。

而美河市與弊案掛勾的傳聞已久,郝龍斌一直的態度就是,美河案是監察院以及地檢署都已經調查過的案件,他絕對禁得起考驗。

(圖片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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