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紹祥報導 / 台北市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調查局認定、張顯耀涉透過秘書、輾轉告知張姓台商、兩岸談判底線,由張姓台商、洩漏給大陸國台辦官員。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相關訊息並不是談判「實質內容」,雖未能傳喚張姓台商釐清,但判決下來、對張顯耀等人 、都是不起訴的,隨後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宣布請辭,王郁琦表示,無法認同檢方「不起訴的洩密」,但只能尊重,他質疑檢方對機密的認定方式,強調對結果、無怨無悔,「就算時間重來,他還是會做出一樣的選擇、舉報張顯耀。」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遭控洩密案,台北地檢署昨(10日)偵結,認定張顯耀並未違法,因此不起訴處分。由於去年爆發張案時,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曾承諾,不論張是否起訴,他都會負起該負的責任,因此王郁琦昨(10日)也請辭;但對不起訴結果,王不滿指出,無法認同,並感到失望與無奈,他說,北檢認定張確實洩密,只是未達違法程度,變成「不起訴的洩密」。
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表示,總統府支持王郁琦看法,會進一步了解不起訴處分內容後再做回應。據了解,府方兩周前就已掌握張顯耀案不起訴結果,不過總統府仍未表態是否慰留王郁琦。
北檢指出,王郁琦去年八月接獲檢舉指張顯耀疑涉洩密,調查局立即整理國安監聽一名張姓台商近年來的資料及十餘件機密公文案,懷疑張處理兩岸事務交涉時,洩漏台談判底線,以《刑法》通敵罪報請專辦共諜案的高檢署指揮偵辦,但被高檢以未達內亂、外患為由拒絕,改由北檢檢察官陳舒怡指揮偵辦。
但北檢向國安單位調取張顯耀等人的監聽文件,都未發現通訊內容有危及國家安全。國安局前局長蔡得勝也證稱,他擔任首長五年多,有持續關注張等人與大陸交往情形,未發現有通敵賣國,另現任局長李翔宙也表示沒發現可疑。而調查局所指疑遭洩漏的十餘件機密公文,也只有普通等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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