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涉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李全教。下午移審台南地院後,合議庭經過三個小時審理,裁定李全教以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蔡啟新則是100萬元交保,吳春成、楊明達是50萬元交保,林聰彬則是30萬元交保。
檢方認為李全教為了當選議長,透過民進黨台南市黨部評委蔡啟新等人向有投票權的議員行賄,檢方依照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後,會把李全教等被告送到台南地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繼續羈押。(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