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2 17:32

南海仲裁出爐! 菲大勝 否定陸方九段線權利

南海仲裁出爐! 菲大勝 否定陸方九段線權利 | 華視新聞

陳詩璧 綜合報導

南海仲裁案,今(12日)下午結果出爐,國際海洋法庭在官網裁定的結果是菲律賓大勝,包括了大陸對九段線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根據,大陸對南沙海域的珊湖礁生態帶來永久且無法消失的傷害,大陸在南沙群島不擁有專屬經濟區,至於黃岩島海域侵犯菲律賓的傳統捕魚權問題也有提到,菲律賓的三項訴求都有達到。

“九段線”以及中國(大陸)對南海海域的歷史性權利:

在2016年7月12日的裁決中,仲裁庭審議了中國(大陸)“九段線”的影響以及中國(大陸)是否在依照《公約》規定享有的海洋區域限制之外對南海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

仲裁庭審議了《公約》的歷史及其關於海洋區域的規定,認定《公約》意在全面分配締約國對海洋區域的權利。仲裁庭註意到在創設專屬經濟區的談判對資源(特別是漁業資源)的既存權利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討論,一些國家希望在新區域內保留歷史性漁業權利。然而這一立場最後被拒絕,而《公約》的最終版本只為其他國家在專屬經濟區內保留了有限的獲取漁業資源的權利(在沿海國沒有能力捕撈全部可捕量的情況下),並且沒有保留任何對石油或者礦業資源的權利。仲裁庭認為中國(大陸)對資源的歷史性權利主張與《公約》對權利和海洋區域具體化的劃分不相適應,並得出結論,即使中國在南海水域範圍內對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也在與《公約》的海洋區域系統不相符合的範圍內,已經隨著《公約》的生效而歸於消滅。

為了確定中國(大陸)是否在《公約》生效之前對南海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仲裁庭也審議了歷史記錄。盡管仲裁庭強調其無權決定島嶼的主權問題,仲裁庭指出,有證據表明中國和其他國家的航海者和漁民在歷史上利用過南海的島嶼。然而,仲裁庭認為在《公約》之前,在領海之外的南海海域在法律上是公海的一部分,任何國家的船隻均可自由航行和捕魚。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中國(大陸)歷史上在南海海域的航行和捕魚反映的是對公海自由而非歷史性權利的行使,並且沒有證據表明中國(大陸)歷史上對南海海域行使排他性的控制或者阻止了其他國家對資源的開發。

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在菲律賓與中國(大陸)之間,中國並無在《公約》規定的權利範圍之外,主張對“九段線”之內海域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的法律基礎。

今日的裁決審議了《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未決的管轄權問題和仲裁庭有權管轄的菲律賓訴求的實體性問題。根據《公約》第296條和附件七第11條的規定,該裁決具有終局性和拘束力。

歷史性權利和“九段線”:仲裁庭認為,它對當事雙方涉及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和海洋權利淵源的爭端具有管轄權。在實體問題上,仲裁庭認為,《公約》對海洋區域的權利作了全面的分配,考慮了對資源的既存權利的保護,但並未將其納入條約。因此,仲裁庭得出結論,即使中國曾在某種程度上對南海水域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這些權利也已經在與《公約》關於專屬經濟區的規定不一致的範圍內歸於消滅。仲裁庭同時指出,盡管歷史上中國以及其他國家的航海者和漁民利用了南海的島嶼,但並無證據顯示歷史上中國對該水域或其資源擁有排他性的控制權。仲裁庭認為,中國對“九段線”內海洋區域的資源主張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依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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