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2 17:20

婦聯會未簽行政契約 內政部:10日內應改選

婦聯會未簽行政契約 內政部:10日內應改選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婦聯會因持有近千億的勞軍捐流向不明引發爭議,內政部要求婦聯會面對民眾對公益捐款的期待、組織民主化轉型,以及接受政府監督運作的要求,以解決勞軍捐爭議,而今天(22日)中午是內政部對婦聯會下達最後通牒期限,據了解,律師代表婦聯會與內政部進行最後談判,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內政部也表示,若沒有善意回應,就開始行政處分,依照人民團體法,撤換婦聯會正副主委,限期完成改選。

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召開記者會對外宣布,由於婦聯會回覆決定不簽定行政契約,他即刻簽署撤免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與副主委葉金鳳職務的文件,婦聯會10日內應改選。內政部原本是在20日最後通牒,但婦聯會代表當天二度拜會內政部長葉俊榮,討論超過9小時,婦聯會部分常委對公共監督方式仍有疑義,請求再寬限2天,進行內部最後溝通,並承諾今天中午前做出最終決定,內政部同意。但今天期限最後時刻,傳出婦聯會律師到內政部會見葉俊榮,但婦聯會沒有要簽行政契約,內政部表示,若婦聯會沒有善意回應,會依照規定撤換正、副主委。(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新聞稿全文】

有關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以下簡稱婦聯會)三方行政協商一案,婦聯會今(22)日回復內政部,堅持政府不得對相關基金會進行公共監督,決定不簽訂行政契約,內政部對此表示遺憾,部長葉俊榮即刻簽署撤免婦聯會主任委員辜嚴倬雲及副主委葉金鳳職務之文件,至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是否將於下周二(26日)認定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內政部也表示尊重。

「勞軍捐」係因應國家動員戡亂需求,於44年至78年間由婦聯會及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共同發起向社會勸募,其中外匯附徵部分,由銀行辦理進出口貿易商及生產事業進口結匯時直接按比例附徵,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總額約有新臺幣965億元。基於勞軍捐之收入來自於民間,內政部自去(105)年起迄今,已14度發函請婦聯會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說明勞軍捐用途、是否有餘款及其流向,以釐清相關疑義,期間雖然一度獲得辜嚴主任委員口頭同意配合,但仍未提供,且婦聯會在勞軍捐爭議成為社會重要議題伊始,竟是先與39年成立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切割,聲稱現在的婦聯會跟「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是兩個獨立的團體,直到內政部提出79年婦聯會決議依當時新修正的「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改登記為政治團體的會員代表大會紀錄,婦聯會才閉口不談;至於79年登記為政治團體時的資產到底有多少,如何而來,婦聯會也無法清楚說明,即便內政部於105年7月6日因婦聯會不提供勞軍捐資料,已有妨害社會公益情事,祭出警告處分,婦聯會除提出告訴之外,仍僅一再表示是主委辜嚴倬雲理財有道,才讓婦聯會資產爆增到現在的384億元,從未對本金來源有所說明,顯見其並無面對問題的誠意。

葉俊榮表示,勞軍捐爭議背後代表的是嚴肅的轉型正義議題,唯有政府和人民共同面對,社會才能走出對立,內政部以尊重人民團體自主機制為前提,積極與婦聯會進行溝通,並提出三項原則:解決爭議資產、會務民主轉型、引進公眾監督來解決問題,婦聯會也於今(106)年7月24日發函同意依內政部所提三原則,將312億捐國庫做公益,與社福基金會合併轉型,相關基金會董事代表包含1/3政府代表、1/3社會公正人士,落實公共監督。在行政協商期間,雖然曾感受到婦聯會對歷史的理解及願意協商解決的善意,但婦聯會一再反復拖延,最終漠視內部民主程序,採取辜嚴主委一人決定的寡頭決策,又堅持政府不得對相關基金會進行公共監督,不但違背協商三原則,也曝露其組織封閉、運作機制隱晦、決策反覆,無法符合社會脈動與時代需求嚴重問題。

內政部作為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不能對於這種隱晦封閉的人民團體,坐擁龐大的公共資產視而不見,且持續消極不作為,妨害公益,葉俊榮已即刻批核相關文件,撤免婦聯會正副主任委員職務,並限期其改選。處分函已於今日中午派員送達婦聯會,於送達時即時生效。葉俊榮最後仍呼籲婦聯會應以此為契機,重新檢視團體本身決策不民主、運作不透明的事實,思考什麼是真正對國家社會有利的作為,儘速重新選舉負責人、配合公開勞軍捐收支資料,以符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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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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