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19:33

修法打貪腐! 公務員收逾3萬恐關5年

陳又寧 何孟倫 報導  / 台北市

反貪腐,從司法改革做起!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24日)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修訂刑法後,公務員收廠商好處,只要超過三萬塊,最重關五年!針對官夫人或小三,雖然不是公務員,但具有影響力的,也增訂了「影響力交易罪」,一旦關說、最重可判五年。

曾經被稱作最貪女科員的王玉升,協助祭祀公業賣地,收受4000多萬元,一審判刑13年,二審逆轉無罪,因為高等法院認定雙方沒有對價關係,但未來修法後可沒這麼好脫罪,像是晶鑽行賄案,建商緊咬是以投資借款名義,行賄公務員,檢方最後以單純投資關係,只好不起訴,未來跟職務內容相關收賄,就會有罪。

而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卸任後還是繼續收取每月11萬元的賄款,當時法院判無罪,就是因為沒有影響力交易的規定,如今新增條款,處理這些拿錢喬事情的公務員。其他像是職務賄賂罪,以往警察跟業者的關說案,若非業務職掌即可判無罪,但修法後改為職務行使,只要跟工作內容有關,就可能為有罪判決。

而纏訟多年的陳水扁,林益世貪汙案,未來會考量收賄公務員的「實質影響力」,而不是只看法定職權,只是是刑法不不溯及既往,未來不會因為修法過關,就讓被告再受處罰,但若再定讞之前就有翻盤,被定罪的可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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